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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励创新发展

2020-03-08 13:17作者:高龄助孕官网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教育部联合发布《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高校建设工作方案》,方案提出将建设50家左右凸显知识产权综合能力的示范高校,培育一批彰显知识产权特色和优势的试点高校,以有效发挥知识产权激励创新的制度作用,切实增强高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为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国提供有力支撑。

  该方案明确,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高校建设,主要任务包括着力提升知识产权的高水平管理能力、高质量创造能力、高效益运用能力和高标准保护能力。

  其中,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能力方面,强化高校优势特色学科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围绕人工智能、智能制造、生物医药、半导体等世界科技前沿和中国发展关键技术,依托国家重大科技产业项目、重点研发计划,提早谋划知识产权运营策略与规划,培育一批战略性高价值知识产权组合,形成与高校创新能力、技术市场前景相匹配的知识产权储备。

  知识产权高效益运用能力方面,倡导建立知识产权管理、技术转移转化、投资经营等功能为一体的知识产权承接转移模式,鼓励高校在优势学科领域牵头组建产业知识产权联盟,构建和运营专利池,推进知识产权打包许可和协同运用。同时,落实赋予高校知识产权管理运用自主权,完善职务发明收益分配制度,建立兼顾学校、院系、科研团队、运营团队各方利益的知识产权收益分配激励机制。

  该方案还表示,国家知识产权局和教育部建立定期沟通机制,加强重大政策落实。在加强项目支持上,国家知识产权局遴选重点示范高校派驻知识产权专家;加强人才培养上,建立试点示范高校知识产权人才分级分类培训体系和交流机制,面向试点示范高校建立高校知识产权专家库。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高校建设工作的通知

国知办发运字〔2020〕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教育厅(委、局),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教育部直属各高校,其他部委直属各高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激励创新的基本保障作用,大力提升高校知识产权能力和水平,国家知识产权局、教育部决定联合开展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高校建设工作,并制定了《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高校建设工作方案(试行)》(以下简称《工作方案》,详见附件)。

  请各省(区、市)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教育厅(委、局)、各部属高校按照《工作方案》要求,于2020年4月底前完成2020年度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高校申报和推荐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高校建设工作方案(试行)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教育部办公厅

2020年2月24日

  联系人: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司 徐俊峰 陈明媛

  电 话:010—62086568/6565

  邮 箱:chanyechu@cnipa.gov.cn

  联系人:教育部科技司 王欣 刘法磊

  电 话:010—66092082/6733

  邮 箱:gxc7937@moe.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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